芭蕉夜喜雨IP属地:浙江·丽水 发布于47分钟前
剑仙在此但值得注意的是,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周亚(ya)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shu)推(tui)广有限公司(下称(cheng)“鸟人公司”)的控股人兼总经理,“周亚平左手通过鸟(niao)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获利数(shu)千万;右手则通过音集协,向收取版权收费”,一名报料者称。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zhong)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ban)权诉讼高达千余起。 “鸟人公司(si)是音集协的会员,其音乐作品版权(quan)理应(🆎)由音集协代理,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上述报料(liao)者称,“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此(🙄)外(wai)鸟人公司(si)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qian),因此可(🔄)以看(🍋)出(chu)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 ”南都记者留意到,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shu)网公布的一(😙)份民(min)事判决书显示,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家在(zai)东北》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qin)权,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上述会(hui)所辩称(🚶):“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li)》第二十条规定(❣),本案原告(gao)应为中国音像著(zhe)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好歌天天唱》的制作人,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是否享有(you)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