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着书包上学去IP属地:新疆·克拉玛依 发布于39分钟前
但值(zhi)得注意的是,南都记(💦)者(zhe)接到报料指出,周亚平作为音集协(xie)代理(li)总干事,同时也是北京(jing)鸟人艺术推广有(you)限(🦅)公(💀)司(下称“鸟人公司”)的控(🏻)股人兼总经理,“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获利数千万;右手则通过音集协,向收取版权收(shou)费”,一名报料者称。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qi)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 “鸟人公司是(shi)音集协的会员,其音(⛏)乐(le)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上述报料(liao)者(zhe)称,“鸟人公司(si)向(xiang)索赔的费用必然是(shi)归周亚平(ping)个人公司所有,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此外(✌)鸟人公司向(🛤)(xiang)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wei)其个(😈)人公司谋取(qu)私利。 ”南都记者留意到(🤣),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jue)书显示,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家在东(dong)北》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上述会所辩称(🕟):“根据(ju)《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本案中鸟(niao)人公司仅为《好歌天天唱》的制作人,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wu)证据(ju)证实。